汨罗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指南
2025-09-30 15:21:20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 编辑:张咪 |          浏览量:4508

2026年度汨罗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啦,关系到全市参保群众一整年的看病报销。现将机关政策及操作指南公告如下,请大家认真关注。

一、参保对象范围: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及按国家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属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

二、参保缴费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居民(含中小学学生、学龄前儿童)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参保。居民不得重复参保,也不得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大中专院校学生(含新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保,由学校代收代缴居民医保费,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入学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统一在学校所在地参保,不得在原户籍地重复参保。

三、参保缴费标准: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不涨价,还是400元/人,财政补助不低于700元/人。

四、参保资助对象: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困难退役军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防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给予50%的资助。

五、参保缴费时间: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6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入学大中专院校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六、待遇等待期: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2025年未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3个月待遇等待期,其中未连续缴费的,每多断保1年增加一个月的待遇等待期。职工医保断保90天未缴费参保的或职工医保缴费不足3个月的,参保居民医保设置参保后3个月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参保缴费渠道

参保人员可通过手机登录“湘医保”、“湘税社保”、“湘易办”、“银行微银行”平台进行线上缴费,也可也到各镇(街道)、村(社区)和银行服务网点进行线下缴费。

八、参保政策红利

1、优化新生儿参保政策。2026年出生新生儿,父母一方在我省参保的免缴2026年居民医保费。

2、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到所有近亲属的居民参保、惠民保的个人缴费和就医购药的自付费用。

3、提高参保激励措施。2025年起医保零报销或连续参保满4年的人员,每年提高医保大病支付额度5000元。

4充话费送医保活动。与移动、电信、联通三家运营商合作开展“充话费送医保”活动。

九、特殊情形参保:

1、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90天内参保缴费的,可选择只缴纳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自2026年1月1日开始享受待遇。

2、儿童福利机构接收的儿童,经核实未参保的可随参随缴,自进入儿童福利机构之日起享受待遇。

3、2025年未断保,且2026年职工医保无缴费空档期或缴费月份不少于3个月的职工医保断保人员,在断保后90天内凭职工医保参保缴费证明参保并缴纳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可自职工医保断保之日起享受待遇。

4、2026年的退役军人、征兵工作退回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参加2026年度居民医保,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待遇。

十、居民医保待遇政策

1、普通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在缴费地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村(社区)卫生室、高校医务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报销限额为420元。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360元、600元,如果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可叠加享受政策。

2、门诊慢特病:可办理恶性肿瘤、高血压、糖尿病等47个病种,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70%。

3、双通道药品。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医保谈判双通道药品,参保居民可按规定申请使用, 目前我省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共有226个。

4、住院报销:参保居民住院报销的起付线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梯次增加,基层医疗机构 200元、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下同)500元、二级医疗机构 800元、 三级医疗机构 1200 元、省部属医疗机构 2000元。在同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第二次起,起付标准按50%计算,年度内累计不超过 3000 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报销比例为基层医疗机构 85%、一级医疗机构 82%、二级医疗机构 80%、三级医疗机构 65%、省部属医疗机构 60% ,年度支付限额为 15万元。

5、生育补助:产前检查费最高补助600元;平产最高补助2000元;剖宫产最高补助3000元。

6、大病保险:经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1.6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分段按比例报销。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享受大病保险倾斜待遇,起付线为8000元,各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7、医疗救助: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困难群体(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 象、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和纳入监测范 围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因病致贫大病患者,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包含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再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在户籍地参保的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具体医保待遇政策和业务办理流程可以关注“汨罗医保”微信公众号。

人人参保有依靠,家家健康享平安!

责编:张咪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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